厦门经济特区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
未分类 · 第四章 监督与责任

第三十条

厦门经济特区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四章 监督与责任 第三十条 审批部门应当按照已公布的责任清单依法履行审批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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