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 未分类 · 第四章 监督与责任 第三十条 厦门经济特区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四章 监督与责任 第三十条 审批部门应当按照已公布的责任清单依法履行审批职责。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