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八条

厦门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八条 赡养人对患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应当给予治疗、照料或者支付费用请人代为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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