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若干规定 未分类 · 第三章 既有建筑外立面管理 第十八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三章 既有建筑外立面管理 第十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可以对阳台封闭以及空调设备、防盗防护安全设施等附加设备、附加设施的安装进行统一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依法督促有关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实施。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