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建筑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筑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建筑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