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建筑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工程质量 第五十三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筑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工程质量 第五十三条 工程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实行质量目标管理,落实质量责任制,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符合建设工程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并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