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建筑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筑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各级政府扶持建筑业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