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数据安全 第五十六条 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数据安全 第五十六条 建立数据安全责任制。数据处理者是数据安全责任主体。 数据同时存在多个处理者的,各数据处理者分别承担各自的安全责任。数据处理者因合并、分立、并购等方式变更的,由变更后的数据处理者承担数据安全责任。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