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数据管理和发展考核评价机制,对各区、各部门开展数据管理和发展工作成效定期组织考核评价。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