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执法与监督
第二十条
厦门经济特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执法与监督 第二十条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管辖跨区域、专业性强以及有重大影响的文化市场违法案件。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管辖本行政区域的文化市场违法案件。 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之间对文化市场行政违法案件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指定管辖。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加强对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