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旅游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规范与监管

第三十条

厦门经济特区旅游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规范与监管 第三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应急管理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建立旅游突发事件应对机制。 旅游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旅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旅游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安全应急演练。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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