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旅游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开发

第九条

厦门经济特区旅游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开发 第九条 加强旅游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市民的旅游意识和保护旅游资源的自觉性,发挥新闻传播机构与社会舆论对旅游发展和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督作用,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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