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旅游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旅游经营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 厦门经济特区旅游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旅游经营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 旅行社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险。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