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旅游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开发

第十三条

厦门经济特区旅游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开发 第十三条 鼓励国内外的组织和个人投资开发旅游资源,建设旅游项目,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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