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水资源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厦门经济特区水资源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水资源,包括本行政区域内地表水、地下水和区域外调入水。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