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法律援助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法律援助条件、范围和形式 第十二条 厦门经济特区法律援助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法律援助条件、范围和形式 第十二条 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以及公民因见义勇为致使自身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限制。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