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制度建设与保障

第五十一条

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制度建设与保障 第五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多规划的融合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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