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