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知识产权保护 第三十六条 厦门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知识产权保护 第三十六条 支持建立知识产权联盟,开展专利导航、专利池构建和运营、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服务等活动,组织联盟成员共同防御知识产权风险。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