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

第二十六条

厦门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 第二十六条 加强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支持国内外优质知识产权在本市聚集、转化、交易,促进重大科技成果在本市落地转化和产业化。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知识产权在本市转化实施的,可以享受本市知识产权激励政策。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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