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三条

厦门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三条 技术调查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聘用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解聘: (一)泄露在知识产权案件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应当予以保密的涉案信息的; (二)与当事人串通,影响调查取证或者提供不实技术审查意见的; (三)其他妨碍案件公正处理的行为。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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