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筼筜湖区保护办法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厦门经济特区筼筜湖区保护办法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鼓励和支持湖区保护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生态教育,普及湖泊保护知识,增强全社会的湖泊保护意识。 鼓励和支持专家、志愿者以及社会公益组织等依法参与湖区保护相关工作。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