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老年人权益保障规定 未分类 · 第三章 养老服务 第二十三条 厦门经济特区老年人权益保障规定 未分类 第三章 养老服务 第二十三条 鼓励发展以互助养老服务时间银行为基础,以社工专业力量为支撑,以邻里关爱互助为补充的循环互助养老服务。 倡导有志愿服务能力和意愿的老年人通过结对帮扶、邻里互助,低龄老年人为高龄老年人、健康老年人为失能及残疾老年人服务等形式提供志愿服务。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