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老年人权益保障规定
未分类 · 第六章 参与社会发展

第五十四条

厦门经济特区老年人权益保障规定 未分类 第六章 参与社会发展 第五十四条 发展老年体育,将老年体育纳入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增加老年体育投入。 市、区、镇(街)、村(居)应当根据本辖区内老年人口的分布状况,发挥各类老年人体育组织的作用,壮大老年体育健身辅导员队伍,开展老年体育健身活动,合理设置老年体育以及其他老年活动场所。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厦门经济特区老年人权益保障规定》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