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第二十二条 厦门经济特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第二十二条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同期存款利率计息。 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结算年度。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