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八条

厦门经济特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八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及缴费基数由市人民政府规定,向社会公布,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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