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 未分类 · 第二章 车辆 第九条 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二章 车辆 第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和完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通过语音、短信、网页、手机应用程序等方式,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机动车登记、驾驶证办理、交通违法处理等服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单位依托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提供相关的便民服务。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