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厦门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和保障厦门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规范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厦门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