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 未分类 · 第二章 创业扶持 第十五条 厦门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 未分类 第二章 创业扶持 第十五条 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事业,建立政府资助、银行贷款、创业投资、技术产权交易等投融资机制,为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拓宽融资渠道。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