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保持“鼓浪屿:历史国际社区”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促进历史文脉的传承和可持续发展,遵循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借鉴国际理念,结合厦门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