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章 业主组织 第二十九条 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章 业主组织 第二十九条 业主大会可以决定设立业主监督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履职情况、共有物业经营收益收支情况进行监督。业主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资格、选举办法、任期等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确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4-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