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指导和协助业主大会设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物业管理的相关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4-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