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

台州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 电梯日常管理、维护保养、一般修理、检验、检测、限速器校验、保险等费用的承担方式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电梯重大修理、改造、更新费用,有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由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支出,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中明确由有关单位和个人承担的除外。
电梯重大修理、改造项目内容按照国家、省有关标准确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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