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长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第二十六条

台州市长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属于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依法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将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委托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
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内设立的派出机构,依法负责保护范围内行政执法的具体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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