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府城墙保护条例

第二十条

台州府城墙保护条例 第二十条 城墙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城墙安全事故防范预案,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加强日常巡查、养护和保洁等工作,每年及时清理危害城墙安全的植物。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0-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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