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四条

周口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四条 政府投资的城市绿化工程,应当依法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设计、监理、施工单位。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1-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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