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章 城市市容管理

第二十四条

商丘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章 城市市容管理 第二十四条 在城市公园、广场、绿地和道路两侧植树,应当以本地树种和适宜本地生长的苗木为主。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单位应当定期修剪公共绿化的树木花草,清理绿地内的垃圾杂物,保持整洁、美观。
绿带、花坛(池)的边缘石应当保持完好、整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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