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第二十六条 商丘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4-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