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黄河故道湿地保护条例

第十三条

商丘市黄河故道湿地保护条例 第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编制黄河故道湿地名录,并向社会公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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