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密码管理条例
第三章 检测认证
第十四条
商用密码管理条例 第三章 检测认证 第十四条 取得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从事商用密码检测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场所、设备设施、专业人员和专业能力;
(三)具有保证商用密码检测活动有效运行的管理体系。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从事商用密码检测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场所、设备设施、专业人员和专业能力;
(三)具有保证商用密码检测活动有效运行的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