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嘉兴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开展业务培训,协助处理物业管理纠纷,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