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餐饮业油烟管理办法 第十条 嘉兴市餐饮业油烟管理办法 第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4-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