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有关财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处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4-1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