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监事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所需费用由国家财政拨付,由监事会管理机构统一列支。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0-03-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