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交通条例 第三章 保障计划 第十二条 国防交通条例 第三章 保障计划 第十二条 全国保障计划由国家国防交通主管机构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军事机关拟订,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