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管理条例 第四章 超采治理 第三十一条 地下水管理条例 第四章 超采治理 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成果,组织划定全国地下水超采区,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1-10-2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