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三章 编制管理 第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三章 编制管理 第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编制,应当根据其所承担的职责,按照精简的原则核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7-0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