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资料管理条例
第三章 地质资料的保管和利用

第十六条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 第三章 地质资料的保管和利用 第十六条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著作权的地质资料的保护、公开和利用,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03-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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