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预报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地震预报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制造地震谣言,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8-12-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