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代表机构及其代表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法律服务活动,受中国法律保护。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4-1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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