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二章 基本行为规范 第十条 威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二章 基本行为规范 第十条 公民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爱护国旗、国徽,尊重国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2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